各服务供应商:
为切实做好省质检院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需进行公开询价,选择报价最低者作为我院服务供应商。现对意向服务供应商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具备和涵盖我院所有危险废弃物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相应资格,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带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二、在服务期间,须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注意安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和事故由服务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在服务期间,须按我院规定的服务响应时间及时效到达现场清理运输危险废弃物,在接到我单位工作人员电话后按时清运完成。
五、在服务期间,须将危险废弃物按国家规定处置。如有违规处置、随意处置等,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服务供应商负责。
六、危险废弃物运输到处置单位后,根据危险废弃物清单进行双方确认,按确认清单数量核算结账。服务商需开具税务部门正规发票作为报账凭证。
七、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三年,上一年经我院相关部门评价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八、请各意向服务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提供报价材料。1.《危险废弃物处置报价单》(详见附件)纸质版加盖鲜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4.将《危险废弃物处置报价单》、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附在同一信封内,密封后信封外两边要加盖单位骑缝章。5. 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请务必于2025年9月5日16:0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我院403办公室,单位地址:贵阳市白云区科教街698号B栋(国家质检中心园),联系人:陈老师、龚老师。联系电话:84871423。
评判方式:报价日期结束后,须达到三家以上服务供应商,我院组织有关评审专家现场拆封。在报价、资质等符合要求基础上,根据报价逐项进行核算,核算五项合计金额最低者中标。
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