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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维护维修及改造项目采购调研公告
  • 项目概况

本次拟进行市场调研的实验室维护维修及改造项目共三类6项,详情如下:

  1. 实验室改造项目

A1.食品实验室改造

拟对2间实验室(307)进行改造,包括空间隔断、水电路改造、热水设施安装、操作台面及水池安装等项目,要求完成后持续满足使用要求。

A2.化工实验室改造

拟对2间实验室(90)内设施进行改造,包括设施搬运,室内隔断等项目,要求完成后满足使用要求。

  1. 实验室(洁净室/恒温恒湿间)设施维护维修

B1.食品实验室设施维护维修

拟对1间实验室(洁净室、600)内控制系统机组等设施进行维护维修,要求完成后室内温度、室内压差值、洁净度等持续满足使用要求。

B2.化工实验室设施维护维修

拟对1间实验室(洁净室、95)内设施进行维护维修,要求完成后室内温度、洁净度等持续满足使用要求。

B3.恒温恒湿实验室设施维护维修

拟对5间恒温恒湿实验室(324 m²)内设施进行维护维修,要求完成后室内温湿度等指标持续满足使用要求。

  1. 实验室通风橱设施维护维修

拟对我院通风橱系统进行全面维护维修,要求完成后排风量等指标持续满足使用要求。

  • 调研内容

维护维修改造方案报价

欢迎广大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调研,联系我院进行实地勘察后,依据类似项目经验提供报价方案。

  • 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从事维护维修改造相关的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具备从事维护维修改造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

(五)响应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

  • 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项或几项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方案和报价

(二)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设备、人工、机械、施工安装、安全及施工项目所需的防(抑)尘等临时性设施和各类辅助设施、固体废物(垃圾、渣土等)运输及处置、成品保护质保期服务等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

(三)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货物生产、运输及安装期间各类可调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凡是图纸上标明了的、货物清单上有的及说明上有的货物要求都必须完成,对图纸、货物清单及说明上有的货物要求包含的所有内容及本采购文件涉及的范围内进行总承包报价。

(四)文明运输安装,进入现场应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做好现场垃圾的处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噪音,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五)运输安装期间注意安全,操作规范,保障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运输安装期间,由于供应商方问题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方负责。

(六)施工期间应注意原有设备设施的保护,一旦造成损坏,供应商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 公告时间、现场勘察及材料递交要求

公告时间:十个工作日(即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17时止)。供应商需在限期内联系我院并递交相关材料(详见材料要求),逾期无效。

现场勘察:供应商需于完成现场勘察五日内递交方案及报价,逾期视为无效响应。

递交资料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材料要求:调研报名表(附件1,不装订);

其他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响应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2)。

3.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我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3)。

  •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798096693、0851-84874151

联系地址:贵阳市白云区质检中心B栋304室

  

附件:

附件1.调研报名表.xlsx

附件2.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docx

附件3.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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