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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质检院公开征集合格供应商公告

为规范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限额以下的自行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减少采购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确定试剂、耗材及标准物质等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2024-2025年度),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货类别及采购要求

(一)供货类别共分为九类:

 A:标准物质及质控样品类;

 B:色谱柱及相关耗材类;

 C:试剂盒类;

 D:萃取柱类;  

 E:化学试剂类;

 F:玻璃器皿及塑料制品类;

 G:实验专用气体类;

 H:微生物试剂、菌种及专用耗材类;

 J:其它实验通用耗材类(样品前处理、实验室安全防护产品等其他实验通用耗材)

(二)各类货物拟征集不超过三家合格供应商。供应商可以选择参与不超过3类货物采购应征。一家供应商入围不超过3类货物。

(三)各类货物年度采购金额不超过50万元,单家供应商年度采购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无欠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参与应征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相互参股、同一控股公司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提供代理人委托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七)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特定资质要求:

 E类供应商必须提供危险品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G类危险品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行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委托协议);

 H类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微生物特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J类供应商中,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相关资质。

三、应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应征函(原件);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缴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相关征信(2021年至今信用查询、荣誉等)、质量认证、授权、许可、业绩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供货价格、供货时间、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主要内容见评分表);

(七)聘用工作人员一览表及社保缴费证明。

四、评选

(一)本次评选采用综合打分法,将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资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评分表如下:

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征集合格供应商评分表

序号

评分类型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报价承诺(满分5分)

1.1

报价承诺

报价应为供应商最具竞争性的一次性报价,并承诺所有品种价格不得高于本公司在贵州境内的最低销售价格。

 

2

技术分(满分60分)

2.1

服务方案

(满分30分)

A档(最高30分):服务方案满足采购需求且符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列明公司介绍、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服务形式、人员培训、团队介绍、组织架构及分工、进度跟踪等。

B档(最高20分):服务方案满足采购需求,列明公司介绍、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服务形式、团队介绍、组织架构及分工等。

C档(最高10分):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列明公司介绍、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团队介绍等。

 

2.2

服务流程

(满分30分)

A档(最高30分):服务流程完善,列明宣传流程、服务工作流程、保密管理、应急管理、年报总结管理等。

B档(最高20分):服务流程较清晰,列明宣传流程、服务工作流程、保密管理等。

C档(最高10分):服务流程简单,列明宣传流程、服务工作流程等。

 

3

商务分(满分35分)

3.1

业绩

(满分20分)

提供自2020年以来,供应商服务业绩(不超过10份)

所服务的企业项目每个业绩得1分;所服务的省级检验检测、科研单位,每个项目业绩得2分。(以合同、协议等复印件为准)

 

3.2

项目人员

(满分5分)

提供拟投入项目服务人员资质列表

注: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等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3.3

商务资信

(满分5分)

提供质量认证等(1分/项)

 

3.4

服务承诺

(满分5分)

提供信用和服务承诺书、供货时间承诺书、质量保证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违约责任等其他材料(满分5分)

 

合计:

     

 

(二)采购人成立遴选小组,成员包括院领导、各检测部门代表、采购部门代表等,原则上不少于7人。院纪委派员对评选进行全程监督。

(三)由遴选小组成员各自打分,按评分表三个部分合计得分高低排序,合计得分相同时,按技术分高低排列。

(四)各类别按得分高低选出三家供应商入选,不足三家,则全部入选。

(五)最终遴选结果将在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门户网站( http://www.gzqi.org.cn/)公告。采购人不另行通知非入选供应商。

(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征集。

五、信息发布及其他

(一)本次征集活动所有信息均在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门户网站http://www.gzqi.org.cn/发布。

(二)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按要求准备应征文件。

(三)应征文件统一装订密封后送至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业务一部(305房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杨   联系电话:18585068061    

        地址:贵阳市白云区科教街698号B栋

六、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1日12时。

 

附件:1.应征函(格式)

2.评分结果

 

 

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应征函.docx

附件2:合格供应商征集评分、入选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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