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肥比单质化肥增产增收,早已为广大农民所认识。但如何选购优质的复肥达到节资增产的目的,目前尚未被广大农民所掌握,加之市场上复肥种类繁多,名称新颖,难以为农民所辨识。为此,根据土壤特性及农业生产现状,就如何选购优质复肥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 依土壤性状科学选用复肥料
北方地区土壤pH值一般为8.0左右,呈碱性,应选用化学酸性氮磷复混肥料,如腐植酸类氮磷钾复混肥料、氮磷复肥为宜。南方地区土壤pH值一般为4.5~6.0,呈酸性,适于选用高钾高钙以及含硝态氮的化学碱性复肥。
二、依作物品种科学选用复肥
一般大田作物选用氮磷复肥,小麦或高产吨粮田,应选用氮磷钾三元复混肥料;蔬菜,尤其果菜和根菜类及果树等经济作物需钾较多,应选用含钾较高低氮的氮磷钾复肥,不仅增产而且有利于改善作物品质。
三、依复肥性质科学选用复肥
国家标准规定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指标要求:高浓度、中浓度、低浓度氮磷钾总养分分别为≥40.0%、≥30.0%、≥25.0%,不包括微量元素和中量元素。此外复混肥料中的含氯情况通常有含氯(高氯)、含氯(中氯)、含氯(低氯)和非氯基四种。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含有氯(尤其是高氯),对忌氯作物(如葡萄、马铃薯、烟草、甜菜等)不宜施用,在幼苗上使用要适当远离根部,以免烧苗。标有含硝态氮的肥料,在水田慎用,以免硝态氮的损失。对于以硫酸钾和硝酸钾等非氯基原料生产的产品,包装袋上可不标含氯,但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3.0%,忌氯作物可选用此类产品。
四、识别肥料包装陷阱
1.夸大总养分含量。按照GB 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的养分含量是指氮、磷、钾三元素的总量,中量元素如钙镁硫和微量元素都不得标出。但有些厂家却故意将这些中量元素全部加入总养分中,或在一些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故意将有机质一并写入总养分中;有些二元肥甚至将钙、镁、硫等中量元素计入总养分中,使实际总养分含量只有25%或35%的复混肥,通过虚假标志达到40%甚至50%以上。
2.二元肥冒充三元肥销售。常用方法是在配合式中标入中量元素或有机质含量。明明是二元复肥,但却标明“氮:15;磷:15;铜锌铁锰等:15”,或者N-PK-S 15-15-15。这种标志给人造成一种三元复肥的感觉,实际养分含量很低,使作物因缺乏某些养分而减产。
3.有些企业故意在外包装袋上用拼音打印商品名、商标名、企业名称,以此误导消费者,使其以为是进口产品。利用农民崇拜进口复合肥的心态大做文章,打上与欧洲国家相似的国名,如“加拿芬”等,并将进出口企业代码标注在包装袋上,让农民误认为是进出口合同号,会误导农民认为该产品是进口产品。
4.夸大产品作用,在包装袋上冠以欺骗性名称,如“全元素”,“多功能”,“抗旱、抗病”等。
五、依施肥方法科学选用复肥
为提高复肥的肥效,不同施用方法应选不同剂型复肥。作基肥施用时必须选用颗粒状复肥,而且颗粒的硬度愈高愈好,而且选用由铵态氮配成的复肥,有利提高氮素的利用率。如作追肥施用则应选用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大于40%的复肥,氮素则由铵态氮和硝态氮两种类型氮组成的复肥为宜。一般基施腐植酸类复肥的效果优于追施效果。
六、购买化肥应坚持“四看、四不要”:
“四看”是:
一看化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有经营化肥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尽量选择手续合法、有规模和有信誉的商店或企业厂家购买。
二看产品合格证,肥料检验单,并索取购销凭证(以备出现肥料质量纠纷时用)。
三看肥料标识,分清肥料类别和性质,了解肥料的养分含量、用途、用法、注意事项。
四看肥料企业是否办理了有关手续。复肥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省级肥料登记证等。
“四不要”是:
一不要贪图便宜,不顾质量,购买假劣肥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不要看“大”不看“小”。有些产品为炫耀卖点在包装上用名牌大字标出,而为应付监督部门检查,将实质内容用小字标出。如用大字在显著位置标出“俄罗斯”,用小字标出“采用”、“原料”等,使人误认进口产品;还有的在显著位置标出“硫酸钾型”,在不显眼地方标出“含氯”,以达到扰乱视觉的目的。
三不要被新概念迷惑。有些产品打着高科技的幌子。在包装上大做文章,标以“生物”、“活化”、“绿色”等高科技名称,实际是一般产品。
四不要自认“倒霉”。发现假化肥或使用中出现肥害等现象,应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协会等及时反映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