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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十部

负责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等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测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相关产品新项目开展及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评审附表填报等工作;

负责部门相关产品抽样、检验检测样品管理工作;

负责本部门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测算;

组织开展与业务相关的科研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检测技术人员培训、产品质量检测方法研究及标准制(修)订工作;

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   长:郭  敏               联系电话:0851-85844199  

检验检测范围

贵金属及其合金:

金及其合金:9K(375‰)、14K(585‰)、18K(750‰)、22K(916‰)、足金

银及其合金:800‰、925‰、足银

铂及其合金:850‰、900‰、950‰、足铂

钯及其合金:500‰、950‰、足钯

珠宝玉石类产品:

天然宝石:钻石、红宝石、蓝宝石、金绿宝石、祖母绿、海蓝宝石、碧玺、尖晶石、锆石、托帕石、橄榄石、石榴石、水晶等。

天然玉石:翡翠、软玉、玉髓、蛇纹石、石英岩、欧泊、木变石、独山玉、钠长石玉、葡萄石、蔷薇辉石、青金石、孔雀石等。

天然有机宝石:天然珍珠、养殖珍珠、象牙、珊瑚、琥珀等。

人工宝石:合成立方氧化锆、合成蓝宝石、合成红宝石、人造钇铝榴石、人造钛酸锶、塑料、玻璃等。

仿真饰品(含贵金属覆盖层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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